教育部要求高职招生扩大择校空间

政策法规2013-06-05

教育部要求高职招生扩大择校空间

高职招生逐步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分离,重点探索“知识+技能”考试评价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

         2013年6月3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的要求,系统推进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据了解,在该《意见》正式出台前,部分条件成熟的省市已经开展了高职与本科实行分类考试招生的改革试点,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人数已达133万名,占高职招生人数的40%。高职教育考试招生从以国家统一高考为主,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框架。

  根据《意见》,系统改革后的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将有六种渠道:

  其一是在以往“统招”基础上增加技能考试。在目前实施的统一高考基础上,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相关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此外,一些学校可以“自主招生”。

  对于国家示范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等,可在高考前,在本地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并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意见》明确,在技术密集型产业集中地区及高等教育相对发达地区,鼓励适度扩大采取此种招生方式的高等职业学校范围和录取规模。

  另一种“自主招生”,适用于办学定位明确及招生管理规范的高等职业学校的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专业。同样在高考前、在本地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与前种“自主招生”相比,不同之处在于学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而是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对于中职生升高职,也有两种录取方式。

  一种是“对口招生”。招生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职业技能和专业基础为考核重点,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

  另一种是“中高职贯通招生”,主要指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结构。采取这种招生模式的,通常以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其中,“三二分段制”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培养任务后,通过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考试或经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授权的高等职业学校组织的考试的,可被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录取。五年一贯制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关要求后,可直接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

  最后一种录取方式类似于“保送”,对于“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

 
  • 教育部委
  • 行业协会
  • 教育媒体
  • 科研院所
  • 友情链接
  • 地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