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每年要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培训

国家政策2013-05-30

中新网5月15日电 教育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规划》明确,高校要加强辅导员系统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校级培训,积极选送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新任辅导员上岗前,要参加不少于40个学时的岗前培训。辅导员在岗期间每年要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在岗培训。

《规划》指出,培训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基本形成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符合辅导员成长成才规律、规范科学的培训机制,基本构建起内容完善、形式多样、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为全面提高辅导员队伍服务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和高校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明确,培训的主要内容涉及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专业素养提升及职业能力培养。培训的主要任务是,健全完善以教育部举办的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为龙头,以教育部、省(区、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举办的专题培训、高级研修为重点,以高校举办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为基础,分层次、全覆盖的级辅导员培训体系。

继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等单位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每年培训2000人次,重点向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校和民族院校倾斜。

《规划》要求,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要加大省级辅导员培训力度,确保每一名专职辅导员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在办好国家级示范培训和本省(区、市)培训外,要积极承担外省(区、市)委托的培训项目,发挥基地辐射作用。

高校要加强辅导员系统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校级培训,积极选送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新任辅导员上岗前,要参加不少于40个学时的岗前培训。辅导员在岗期间每年要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在岗培训。

《规划》明确,要健全科学规范的基地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省(区、市)要设立省级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满足辅导员接受高层次培训的需要。建立全国辅导员培训专家库。把思想政治教育等学科专家和中青年理论骨干吸收到师资库中,有条件的省(区、市)要建立省级师资库,构建开放型师资格局,加强资源共享。

积极吸收国内外研究最新成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益经验,组织编写贴近工作实际的系列教材,制作课件和教案,逐步建立理论学习、能力训练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培训教材和课程体系。重点打造5本精品教材,形成10门精品课程。

继续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设立辅导员专项,逐步加大项目经费支持力度。鼓励辅导员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库”建设,结合实践工作和理论研究,形成一批具有决策咨询价值和推广示范意义的研究成果。

《规划》还指出,继续选拔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到2017年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的辅导员总数达到1000名。鼓励和支持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和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其他相关学位、开展业务进修。到2017年,专职辅导员队伍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比例由目前的40%增长到60%,具有博士学位比例有明显提高。各地各高校要将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享受有关鼓励政策。

组织辅导员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工矿企业、驻军部队、社会服务机构等开展社会考察和假期实践,深入了解国情、民情、社情。落实辅导员在相关岗位参与3—6个月工作,鼓励东部地区高校接收中西部辅导员开展交流研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选派辅导员在县、乡、村等基层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规划》进一步明确,不断提高辅导员培训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培训,发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家开放大学和高校的优势,开发网络培训平台,建设一批网络培训精品课程,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享,面向不同类别辅导员学习需求,建设便捷灵活和个性化的学习环境。

组织辅导员赴境外短期考察。继续设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校学生工作者培训项目,将辅导员海外培训纳入国家公派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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