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高职(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良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此类人员的落户申请,由市学生事务中心统一受理,市民政局、市征兵办、市人社局分别核实服役表现和就业状况,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