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科研评价 坚持质量导向

民校论坛2013-05-15

  “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2011”今天在苏州举行。本次论坛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精神,对改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卫红全面阐述了在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新形势下,改革科研评价对提升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推进管理创新,加强科研诚信和 学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她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紧紧抓住制约评价改革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 在牢固树立评价的质量导向上下功夫、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体系上下功夫、在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制度上下功夫,力争使科研评价改革工作取得实际成 效。

 

    李卫红强调,改进科研评价,是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保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切实加强对科研评价改革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使各项政策举措配套衔接,发挥综合效应;要 统筹协调评价制度与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科研体制的改革,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将质量导向、分类评价的标准和要求体现到学科评审、教学评估、教师考评、 职称评聘、机构评定、项目评审、成果评奖等各个方面,贯穿于评价活动的各个环节;要进一步改进科研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保障学校充分行 使办学自主权,同时,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开展积极健康的学术批评,营造尊重创新、宽容失败、尊 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学术环境。

 

    教育部党组成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长、全国高校社科科研管理研究会理事长顾海良,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朱自强、苏州大学党委书记王卓君、南京大学叶继元等五位同志围绕论坛主题分别发表了精彩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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