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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文职人员招聘
一、中心简介
北京教育人才培训中心(下称培训中心)是1999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同意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中心由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举办,是北京教育系统的人才培训办学实体,提高培训者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己任,重点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培训;中小学及幼教师资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培训、企业员工内训等。组织开展国内外教育文化交流、考察、培训等活动。
培训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有科学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办事流程,能及时有效地对各种培训需求做出快速反应,管理人员多年从事培训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及管理经验。
培训中心充分利用北京高校和教育系统的师资储备,师资力量雄厚。有学科门类齐全的教师队伍,能满足各类培训的需求。
随着近几年毕业生就业形势的严峻,培训中心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人才培养输送关系,始终本着“创新、专业、精品、实用”的指导思想着重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开展一系列教育、培训以及就业指导工作。
二、北京市公安局文职岗位介绍
1、文职的需求
为适应首都公安工作发展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公安部相关工作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已经实行文职人员聘用制度,面向社会各界招聘文职人员,在本市公安机关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是公安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专门人员。在非执法岗位上使用非公安民警的文职人员,可以缓解警力不足。同时,解放出来的原文职民警都可以下沉到基层,补充一线执法力量。另外,选用文职人员还可吸引更多的社会优质人才。
2、文职与警察的区别
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经培训考试,安排在非涉密、非执法岗位上。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文职人员不能自动转为民警。人民警察必须是公务员。文职人员如有意成为人民警察,必须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并达到市公安局新警录用的条件,才能予以录用。
3、文职的岗位分类区别
文职岗位属于非执法岗位,岗位分为三类分为: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三大类。
技术保障类岗位:主要从事技术服务、科技设备维护等工作,对工作人员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
辅助管理类岗位:主要从事人、财、物的辅助性管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行政事务类岗位:主要从事行政、文书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对工作有较高的熟练程度,注重实际的操作性。
4、北京市公安局文职聘用制合同
文职人员的用工方式实行合同制。招聘的文职人员与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派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公安局指定公司为文职人员提供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服务,公安机关负责具体使用。文职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公安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5、北京市公安局文职的待遇
工资基本标准文职人员享受按照国家要求,由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文职人员还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年休假、婚假等带薪假期。文职岗位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三、北京市公安局文职招聘简介
1、招考方式
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考按照“一次报名,三次考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文职人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笔试、心理测试三次考试。
2、招聘职位
此次招聘共设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三类14个岗位。
(a)技术保障类7个岗位:影视制作、宣传、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通信设备维护、软件维护、会计。
(b)辅助管理类3个岗位:文职助理、实验助理、行政助理。
(c)行政事务类4个岗位:出纳、信息管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
招聘单位举例(部分):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
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特勤指挥部
北京市公安局情报信息中心
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监管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
北京市交管局
北京市消防局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西站分局
3、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文职人员的体检;
(六)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职高、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
(七)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出生);
(八)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证书、技能和工作经历;(例如聘用制法警职位,需要应往届警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
(九)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市公安局政审且政审合格。
4、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面试报考时间为2013年5月。报名网站为北京教育人才培训中心官网(www.bjrcpx.com)。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31日前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以及特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教育人才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面试。5月31日下午16:00后不再接受资格复审,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报名。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5日在北京教育人才培训中心官网查询复审面试合格结果。实现上岗的基本流程是:报名→提交材料→面试→面试复试(笔试、心理测试)→培训→待岗实习→签约上岗。
四、面试须知
(一)面试准备材料:
1、个人简历2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若时间不够可延后提供)1份;
6、个人免冠照片蓝底5寸(2张)、蓝底2寸(3张)
(二)面试要求:
1、要求穿正装或职业装;
2、准备交报名费400元;
3、准备交统一服装费及卧具费550元;
4、费用现场缴纳;
(三)面试时间:2013年6月1日
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官方网址:www. bjrcpx.com
联系电话:(+86)029-89321438-8005
(+86)029-89321438-8007
联 系 人:罗老师15600388847
北京教育人才培训中心 就业培训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